
【機促會參與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所辦之公私協作交流會議報告】
本會於去年7月3日參與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所辦之第二次交通倡議團體公私協作交流會議 ,以下是本會意見及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的回覆。
本會意見:
1.開放林森路地下道行駛機車
林森路接續健康路路口是非對稱路口,林森路內側車道有兩車道,機慢車在外側總共三車道,匯入健康路兩車道會在路口範圍內產生大量交織,在台鐵施工期間汽機車曾經混流行駛內側車道,已有先例可循,並且可以考慮讓右轉汽車提早切換到現在的機慢車道右轉,提高紓解效率。
2.開放快慢分隔島快車道
法規並沒有禁止機車行駛分隔島內快車道,左轉機車也可以使用內側左轉車道,並不會有無法左轉的問題,請交通局繼續評估可行性。
3.東門圓環開放機慢車行駛平面圓環
東門圓環環內有三車道,除了北門路外,都只有一快一慢的配置,環內應不需要三車道的空間 ,應重新評估圓環的空間配置,環外可以作為友善自行車與行人的空間,環內提供機動車輛使用。另北上地下道對自行車極不友善,空間狹小,周圍機車速度普遍比自行車快,應優先評估讓北上方向的自行車行駛平面道路。
4.路口前消失的慢車道應宣導匯流方式
近期部分路口前慢車道線會因為車道寬度變化而消失,對於原車道上的機車與汽車在車道線消失後如何匯流,需要教學或宣導,如中華西路一段336 號前,由兩車道變化成一個車道時,應教導駕駛如何應對左方與右方車的互動關係
5.第二車道在路口前應劃設直行指示標線
前些年第二車道的直右指示標線開始大量塗銷,但最外側虛線的車道並沒有補上右轉指示標線,且第二車道也沒有畫上直行指示標線,導致在車流量大的路口仍然有車輛從第二車道右轉,與外側直行機慢車產生衝突,降低路口疏導效率,建議第二車道應繪製直行指示標線,外側虛線車道應繪製右轉指示標線,因為沒有雙白線,所以也不算右轉專用道,如臨安橋的作法。
6.三車道路段開放機車行駛與左轉
交通部開放地方政府評估是否開放第三車道讓機車行駛,在台南也有開放機車由內側車道左轉的案例(國民路左轉大同路),請評估三車道機車從內側左轉的執行方案。
7.中華東路號誌連鎖問題
崇信、東門路、東門路 11 巷:週期不同步,經常會完全錯開
但其實崇學路上可在速限內從崇明路到東門路
中華東路從崇明路到東門路能否不要被崇善路阻斷
後甲圓環到小東路,能否不要被凱旋路阻斷
295 巷左轉往東門路方向經常停在 11 巷路口看著東門路綠燈而不得前進
8. 12 公尺以下路口設置水滴型庇護島
根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圖 15.2.3,在沒有分隔島的道路上也可以設置庇護島,市區應可以考慮設置水滴型庇護島,除降低車速外還可以提高行人穿越馬路的安全性。
會議記錄
交通局錝整回覆說明:
(一)市府對於車輛平權等相關議題亦高度關注,惟本市都市計畫結構與 道路條件與其他縣市有所差異,並非所有措施皆可直接比照辦理, 許多政策仍需依據在地特性審慎規劃、因地制宜推動。
(二)關於高架橋開放機車行駛之議題,當然可納入討論,惟仍須審慎評 估大型車輛行駛所可能產生之視野死角等交通安全風險,以確保所 有用路人安全。
(三)目前交通管理強調「車向分流」觀念,不僅適用於汽車,機車亦應 依行駛方向分流行駛。機車如欲直行,應提前向左側車道靠攏;若 需右轉,則應向右側靠攏,以降低直行與右轉車輛交織所可能引發 之交通衝突。
工程小組(交通局):
(一)有關陸橋、地下道開放機車通行之議題,目前皆以提供替代道路方 式,協助機車穿越特定道路阻隔。當初陸橋設計即已納入汽機車分 流之規劃,並非刻意限制機車通行或造成大範圍改道。
(二)關於三車道道路開放機車左轉一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 條,機車行駛車道已有相關規定。後續將提報交通部,研議試辦開 放左轉之可行性。
(三)關於外側車道劃設直右標線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已 有明確規定,汽車右轉時應提前切換至最外側車道或慢車道。為避免用路人產生誤解,目前已針對接近路口之直右指向標線進行刨除,讓汽車駕駛可提前靠右,降低於路口臨時右轉所造成之風險。
(交通局回應的更詳細內容請見文件內容。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1uORDwTRZ0c……/view…… )
